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「2至8歲視覺障礙專業支持服務試辦計畫」
主旨: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「2至8歲視覺障礙專業支持服務試辦計畫」-專家入校(園)輔導實施計畫及申請表各1份,詳如說明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5月2日臺教國署幼字第1140041870號函辦理。
二、旨揭計畫係透過專家入校(園)輔導,依視覺障礙學童及其家庭需求,提供視覺障礙專業諮詢服務及示範教學,並培訓學前特殊教育教師、教保服務人員及國小低年級普通班及特教班教師(以下簡稱教學人員)具備視覺障礙專業知能,提升特殊教育及融合教育服務品質。
三、本案服務方式說明如下:
(一)透過學校(教保服務機構)之教學人員申請,經各地方政府彙整後逕向承辦單位提報,俾安排視覺障礙專家入校(園) 觀察與晤談,瞭解視覺障礙學童需求,並提供視覺障礙學童家長親職教育諮詢服務,包含視覺障礙相關專業知能及建置友善生活環境等。
(二)提供視覺障礙學童所需視覺障礙專業評估、定向行動訓練、生活技能訓練、盲用電腦教學(含嘸蝦米輸入法教學、NVDA語音報讀體教學、觸摸顯示器之初步認識)、輔具借用、補充教材轉譯或協助轉介等服務。
(三)提供學校(教保服務機構)教學人員視覺障礙專業之諮詢服務及示範教學(含視覺障礙專業評估、定向行動訓練、生活技能訓練等)。
四、本案承辦單位於受理申請後1個月內完成服務需求評估,倘經評估有服務需求者,將通知地方政府提供服務之視障學童名單,及聯繫申請人入校(園)輔導相關事宜,並持續提供服務至115年7月31日,免於每學年度重新申請;倘有新鑑定個案,請依以下提報期限辦理,注意事項說明如下:
(一)提報資料(詳見案附申請表):
(二)縣(市)申請彙整總表(附件1) WORD可編輯檔及PDF檔(含簽名或核章)。
1、專家入園輔導申請表(附件2)及專家入校輔導申請表(附件3) WORD可編輯檔及PDF檔(含簽名或核章)。
(三)報送方式:請於114年5月16日將上開資料寄送至本局特殊教育科承辦人陳宜君(信箱30058085@hchg.gov.tw),並逕洽(03)5518101分機2833。
(四)新鑑定個案提報時間:
1、114學年度第1學期:114年8月1日至114年9月30日。
2、114學年度第2學期:115年1月1日至115年2月28日。
(五)本案相關內容請逕洽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郭助理(02)7749-5018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5月2日臺教國署幼字第1140041870號函辦理。
二、旨揭計畫係透過專家入校(園)輔導,依視覺障礙學童及其家庭需求,提供視覺障礙專業諮詢服務及示範教學,並培訓學前特殊教育教師、教保服務人員及國小低年級普通班及特教班教師(以下簡稱教學人員)具備視覺障礙專業知能,提升特殊教育及融合教育服務品質。
三、本案服務方式說明如下:
(一)透過學校(教保服務機構)之教學人員申請,經各地方政府彙整後逕向承辦單位提報,俾安排視覺障礙專家入校(園) 觀察與晤談,瞭解視覺障礙學童需求,並提供視覺障礙學童家長親職教育諮詢服務,包含視覺障礙相關專業知能及建置友善生活環境等。
(二)提供視覺障礙學童所需視覺障礙專業評估、定向行動訓練、生活技能訓練、盲用電腦教學(含嘸蝦米輸入法教學、NVDA語音報讀體教學、觸摸顯示器之初步認識)、輔具借用、補充教材轉譯或協助轉介等服務。
(三)提供學校(教保服務機構)教學人員視覺障礙專業之諮詢服務及示範教學(含視覺障礙專業評估、定向行動訓練、生活技能訓練等)。
四、本案承辦單位於受理申請後1個月內完成服務需求評估,倘經評估有服務需求者,將通知地方政府提供服務之視障學童名單,及聯繫申請人入校(園)輔導相關事宜,並持續提供服務至115年7月31日,免於每學年度重新申請;倘有新鑑定個案,請依以下提報期限辦理,注意事項說明如下:
(一)提報資料(詳見案附申請表):
(二)縣(市)申請彙整總表(附件1) WORD可編輯檔及PDF檔(含簽名或核章)。
1、專家入園輔導申請表(附件2)及專家入校輔導申請表(附件3) WORD可編輯檔及PDF檔(含簽名或核章)。
(三)報送方式:請於114年5月16日將上開資料寄送至本局特殊教育科承辦人陳宜君(信箱30058085@hchg.gov.tw),並逕洽(03)5518101分機2833。
(四)新鑑定個案提報時間:
1、114學年度第1學期:114年8月1日至114年9月30日。
2、114學年度第2學期:115年1月1日至115年2月28日。
(五)本案相關內容請逕洽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郭助理(02)7749-5018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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