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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竹縣113 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

鑑定相關訊息以鑑定簡章為準,鑑定簡章及相關表件,自即日起公告於新竹縣政府教育局網頁(https:// doe.hcc.edu.tw/)及新竹縣湖口鄉新湖國民小學網站(https://shes.hcc.edu.tw/),請自行下載。

個人申請鑑定繳交至就讀學校的資料如下,113年2月23日前繳交完整至新豐國小輔導室:
1.初選報名表:每位學生一份,需經各校主管特教業務處室及特推會核章(如附件一)。
2.一般學習能力優異特殊需求學生特質檢核表:由參加鑑定學生相關專家學者、指導教師
或家長填寫完成,繳交時無須彌封(如附件二)。
3.最近三個月內二吋(3.5 ㎝×4.5 ㎝或4.2 ㎝×4.7 ㎝)證件相片一式兩張:背面註記校名及
學生姓名,一張貼於報名表,一張製作鑑定評量證用,鑑定評量證由承辦學校統一印製。
4.初選鑑定報名費:每人新臺幣1,200 元整。
5.身心障礙及特殊需求考生試場服務申請表(如附件三,無則免附)。
6.費用減免相關證明(無則免附)。

費用減免:具下列特殊身分之一者,出具相關證明並經審核通過後得免收費。
(正本由各校驗明後發還,影本由各校承辦人蓋與正本相符章及職章後交給承辦學校留存)。
1.低收入戶(檢附鄉鎮市公所開立之低收入戶證明)。
2.原住民(檢附戶籍謄本)。
3.身心障礙學生(檢附身心障礙證明/手冊)。
4.身心障礙人士子女(檢附身心障礙證明/手冊及戶口名簿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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