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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3適應體育教學精進計畫

(一)申請資格:本縣所屬各級縣立學校。本案鼓勵跨領域(含幼兒園)或跨校聯合提案,合作辦理達到共同推動適應體育之目的。

(二)申請期限:自即日起至113年5月31日止(電子公文以發文日期為準 、 紙本公文以郵戳日期為準 ),請將申請資料(格式如附件)函送新竹縣政府教育局,電子檔請寄送至電子信箱: (3346145@hchg.gov.tw)。

(三)計畫輔導與執行階段:自核定日起至114年6月30日止。

(四)補助金額:本計畫為競爭型計畫,每案最高核定經費上限為新臺幣50萬元經常門經費。經費編列與支用須依教育部補(捐)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辦理。

四、本案如有相關詢問事項,請逕洽計畫專任助理鄭凱云,電話:(02) 7749-3199,電子信箱:ntnuape@gmail.com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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