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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竹縣新豐國民小學113年度臨時人員(午餐廚工)甄選簡章

新竹縣新豐國民小學113年度臨時人員(午餐廚工)甄選簡章
壹、 本簡章依據「新竹縣立中小學暨幼兒園辦理學校午餐廚工管理要點」訂定
貳、 甄選資格:
(一) 國小畢業。
(二) 身心健康且經公立醫院證明健康檢查正常及無法定傳染病。
(三) 操守清廉,無其他不良記錄。
(四) 提出擔保責任之保證人一人。
(五) 同意辦理加入勞工保險。
(六) 同意依本要點簽訂僱用契約。
(七) 同意履行本要點各項規定。
參、 錄取:
(一) 擇優錄取乙名,備取若干名。
(二)成績未達錄取標準(70 分)者將不錄取,若錄取人數不足,本校將另行公告甄選事宜。
(三)錄取名單公告於本校網站。
肆、 報名:
一、領取簡章及報名表:報名文件可至本校警衛室領取或至本校首頁-最新消息下載(網址為https://hfes.hcc.edu.tw/)。
二、報名時間:即日起至 113年8月 1日(五)中午12:00。
三、報名方式:應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。
四、報名地點:新豐國民小學總務處。
五、報名手續:
1. 繳交報名表(請黏貼妥兩吋半身照片及攜帶私章)。
2. 繳驗畢業證書、身分證、丙級以上證照正本(驗證後當場發還)。
3. 應試者之資料如有不實則視情節追究責任。
伍、 甄選日期:113年8月2日早上9:00面試(請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)。
地點:本校人事室。
陸、 方式:面試。
柒、 錄取僱用:
錄取名單於113年8月5日公告於本校網站。錄取者應於113年8月6
日﹙星期二﹚上午9時至本校總務處報到,逾時未辦理報到者,視為自
動放棄,由備取人員遞補。 10日內檢具公立大型醫院開具之餐飲從業人
員體檢表證明書,不符規定者將取消錄取資格,並將通知次序位者遞補之。
捌、 待遇:錄取人員於簽訂合約時另訂。
玖、 應考即視同接受簡章所列工作內容,如經錄取試用三個月有無法勝任情事,得經本校主管會議決議解雇。
拾、本校聯絡人:總務處綜發組長王凱男或錢俞杏主任,聯絡電話:03-5592081 分機 131或132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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