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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(構)人員赴香港或澳門注意事項。

一、為避免同仁因不諳法規赴港澳地區不慎觸法,故轉知本案訊息。
二、本案相關規範同仁可自行於大陸委員會網站(https://www.mac.gov.tw/Default.aspx)查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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